本報訊前晚10時40分許,因4個多月大的孩子發燒,家住化工學院附近的闞志一送孩子到青紡醫院就診。可在收費處交費過程中,工作人員的服務態度和做法令他很不滿意。
前晚11時30分許,闞志一打本報讀者熱線2860085反映說:孩子診斷后交費,醫生的診斷費是1.8元,可收費處一名男性工作人員給算成了11.8元。闞志一覺得作為一個醫務工作者,這樣的錯誤實在是不應該的,就批評了對方。沒想到剛說兩句,對方非常不耐煩,讓闞志一“少廢話”。在闞志一要求開發票時,對方則稱機器壞了,沒法打票。后來的情況則令闞志一哭笑不得,他說:“當我將政協委員證亮給他看后,他馬上又遞煙給我,要我別計較。我沒有理睬,最后,他還是沒給開發票,后來一個護士過來圓場,讓我明天再來醫院到小兒科領發票。”
闞志一對醫院兩點做法不滿意:出現錯誤有情可原,但對待批評的態度非常惡劣,同時醫院明文禁止吸煙,工作人員不但自己吸,還以此來搞關系。第二,發票打不出來的責任是醫院方,可現在院方出現這樣的過錯,還要患者再跑腿,醫院沒能擺正自己的位置,老覺得病人是來求它,其實醫患雙方應該是服務和被服務的關系。(記者廖衛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