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11月5日,最高人民檢查院特別檢察廳向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的10名主犯送達了起訴書。
為了防止在最后的關頭出意外,有一天,趁李紅和戰友帶江青出去洗澡之機,有關技術部門在江青的監舍安裝了監視用的閉路電視探頭。當江青被押回監舍后,她敏感地在屋內看了一遍,問:“墻上怎么有個黑點,是不是蒼蠅?”李紅回答“可能是個臟東西”,借此解除了江青的疑慮。
1980年11月19日晚,李紅和江霞按上級指令,押解江青離開秦城監獄。她們護著江青登上了一輛三排坐的吉姆車。車內,中間一排座已被拆掉,司機與后面之間被一白布簾隔開,江青坐在李紅和江霞中間,面前放了一個痰盂。李紅說,江青內分泌紊亂,汗腺失調,說出汗就是一身汗;再加上江青說自己生李訥時落下了毛病,說小便就小便,所以車上才做了這樣的處理。一路上,江青一句話也沒有說,表情很嚴肅。11月20日開庭時,李紅等人把江青交接給了兩個從天津調來的女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