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送客后載走乘客皮包,經有關部門排查“吐”出贓物的經協出租車公司魯BT3015號出租車司機,近日被運管部門以擾亂客運秩序,罰款1000元,并被責令賠償乘客往返廣州青島的機票。
4月25日中午12時30分許,廣州某辦事處經理喬某來青出差,在流亭機場搭乘出租車到燕兒島路。喬女士下車看門頭字號時,司機將她放在車上、裝有重要資料及3000元現金的手提包載走。當天下午,喬某向流亭機場客運管理處投訴了此事。
接到投訴后,運管處值班同志非常重視,但由于乘客沒要車票,沒記車牌號,同時運管處專門發給乘客的監督證也被司機騙走,查處難度較大。為盡快找到這輛出租車,該處根據乘客提供的車型、時間、司機特征等對當日該時段發出的7輛車進行排查。經過多方調查取證,運管部門獲得線索,迫于強大壓力,魯BT3015號出租車司機于4月30日下午將乘客的手提包送到運管處。
5日,喬女士專程來青島,將錦旗和感謝信遞給了流亭機場客運車輛管理處,感謝他們幫助取回自己在青島“丟失”的手提包。
因涉嫌侵占乘客財物,有關部門正考慮將該車司機移交司法部門處理。(廖衛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