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能讓被訪者感到快樂的5項因素分別是:健康、和諧的家庭、有知心朋友、找到自己喜歡的工作、可以與自己喜歡的對象談戀愛和結婚。至于金錢或物質,則不是快樂的主要來源。被訪者認為,金錢在帶給他們快樂的因素中,只排列第十位,其后則是有車、有房、成家立室等因素。
在被調查的青少年中,認為生活中“不快樂”經驗較多的不足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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