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消息財政部部長項懷誠26日指出,通過減持部分國有資產來補充社會保障資金的方案,政府部門已經研究了一段時間,目前正在履行一些必要的行政程序,相信在不久后就將公布。
項懷誠說,相當一段時期以來,很多人把減持國有股充實社保基金理解為國家發不起養老金了,所以要“變賣家產”來充抵。這是一個很大的誤解,這個誤解源于對我國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缺乏了解。
實施國有股減持,客觀上為國家提供了“套現”的可能,為補充社會保障資金的巨大缺口提供了現實的選擇,但從深層次看,其目的遠不在于國家謀求“套現”。
國有股減持的目的究竟何在?作為深化企業改革的一項重要舉措,減持國有股的基本目的在于,實現“政企分開”,轉變企業的運行機制,使它們能夠真正成為市場經濟中的一個經濟主體,為實現經濟體制的根本轉變奠定必要的微觀基礎。實現“政企分開”一直是國企改革的一個基本問題,但受國有產權的制約,政府部門既是國企的所有者又是行政主體,政企始終難以分開,而政企不分,企業運行機制就改不了,經濟體制就不可能轉變,市場經濟新體制就難以建立。正是在這種背景下,中共十五屆四中全會提出國有經濟調整戰略“有所為,有所不為”的指導性方針,國有股減持已是大勢所趨。
國研中心專家陳淮從更高層次指出,國有股減持的本質目的,是要在“充實社保基金”的題目下“套裝”進改革的更大措施,沖破妨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一些思想認識阻力和體制性障礙。其中,一是要徹底解決國有資產可以不可以“賣”的認識問題;二是要徹底實現國有經營性資產的可交易、可流通。在這樣一個目標下,最終要通過“變現”過程實現為可交易、可流通,不僅包括充實社保基金的部分,而且包括目前不規范的制度設計下不能流通的全部國有股和法人股;不僅包括上市部分的國有資產,而且包括非上市部分的國有資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