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天開始舉行的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上,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建議,將原法律草案規定“禁止家庭暴力或以其他行為虐待家庭成員。禁止遺棄家庭成員。”修改為:“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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