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兩個兒子被母親撫養成人后竟然20多年不過問老人的生活,而且在法院判決后仍拒付贍養費。4月20日,市北法院依法對兩個不孝的兒子強制執行,將兩人拖欠的贍養費交給了75歲的陳某。
據法院調查,1942年,陳某與冷某結婚,冷某帶有兩個兒子。后陳某與冷某又生育了一子一女。1949年,冷某與長子被國民黨抓了“壯丁”,陳某將其余3個孩子撫養成人。后陳某于1977年與冷某離婚,陳某一直由其女兒贍養,近年來女兒身體不好不能繼續照顧老人,陳某靠每月100元的撫恤金生活。陳某的次子認為自己是繼養兒子,年幼時曾遭陳某虐待因此不同意贍養,三子更是無故不贍養。去年10月,陳某忍無可忍將兩個兒子告上了法院。
法院判決陳某兩個兒子每月各給付陳某贍養費100元。兩個兒子拒不執行,陳某無奈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記者趙昌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