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連日來,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張先平帶領調研組到城陽、萊西對《青島市保障殘疾人合法權益規定(修訂草案)》進行調研論證。昨天上午,調研組在市人大常委會機關召開座談會,征求了市直有關部門和市地方立法研究會部分理事對《規定(修訂草案)》的修改意見。
為了更好地維護殘疾人的合法權益,發展殘疾人事業,保障殘疾人平等地充分參與社會生活,共享社會物質文化成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和《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辦法》的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市政府組織起草了《青島市保障殘疾人合法權益規定(修訂草案)》。這個草案已于今年3月提請市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25次會議審議。
市人大常委會曾于1991年5月通過《青島市保障殘疾人合法權益規定》,并于當年10月1日起施行。《規定》施行近十年來,對維護殘疾人的合法權益,鼓勵殘疾人自強自立,動員社會力量發展殘疾人事業,起到了積極的推動作用。
市人大常委會還將書面征求其他區市人大常委會的修改意見。(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