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針對旅行社在2000年旅游投訴中列居首位的投訴量,日前舉行的全市旅行社工作會議強調:旅行社一定要將安全和質量作為企業的生命線。為此,市旅游管理部門對全市旅行社提出7項要求:旅行社必須使用標準旅游合同,即統一使用新的合同范本和細則;簽訂合同要規范,必須明確所參觀的景點和時間、住宿酒店名稱和就餐標準、購物點及購物次數,向游客提供行程明細表;變更出發日期、組團改拼團或發散客,旅途中必須改變行程時,必須與游客協商同意并取得書面認可;嚴格按照國家旅游局“先付款,后接待”的規定組接團;組接團合同一經確認,必須嚴格執行;必須按市政府122號令到定點單位安排團隊餐飲、定房等消費。督促定點餐館將菜品留樣24小時備檢;嚴禁聘用無證人員帶團。據了解,去年市質監所共受理旅游投訴253件,其中旅行社為85件,占33.59%。而有關服務質量類投訴占的份額較大,為65%。(本報記者林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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