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北京4月2日電教育部近日發文就2001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作出規定,對報名參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的考生條件進一步放寬,主要是:取消“未婚,年齡一般不超過25周歲”的限制,報考普通高校年齡、婚否不限。
應屆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不再限報高等職業學校,而且可在畢業當年參加普通高考、報考普通高校本專科。
在今年招生工作中,教育部強調,未經批準,高等學校在招生中不得限制考生應試外語語種。教育部還規定高等學校在安排定向招生計劃時,要首先落實定向就業協議,不得在國家規定的定向范圍外安排定向招生計劃,不得把定向招生變成從指定的單位、部門或行業系統招生,定向招生生源范圍應面向有關省、自治區全體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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