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消息“我是高檢的,專門管警察,我會怕你?把你警號告訴我!”楊某對站在面前的警察們不屑一顧,指著鼻子叫嚷著,還從兜里掏出一張紅色胸卡,在警察眼前拼命晃,“看見了吧,這就是證明!”
30日晚10時24分,出租車司機張潤國撥通了110,“有位男乘客正在無理取鬧,隔著車座間的鐵護欄打我,還罵我……”幾乎就在同一時刻,那位乘客也向110告狀:“我想打的從安外到燕莎,可這司機卻在安定門給我兜圈兒繞道。”東城公安分局和平里派出所的民警立刻趕到現場調停,不想,還沒等張嘴,那位乘客便劈頭蓋臉地一通罵,上演了開頭的那一幕。
警察將他帶到了所里,再仔細核對他剛才舉著的那張紅色胸卡,哪是什么檢察官,是一張2001年3月30日正好到期的某攝制組工作證。原來,他是黑龍江佳木斯某話劇團的演員。“我可沒說過自己是高檢的……我根本沒喝酒,憑我的酒量,喝多少也醉不了,不信您就試試。”他此時“口供”全變了,“我也沒打那司機,您不知道,我13歲進體校,足足練了6年搏擊,我要是真打他,他早就……”直到昨天早晨發稿時,這位男演員拒不承認30日晚發生的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