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不簽合同也不給工錢,不許出門更不讓回家,昨日,曲阜來青打工的小孔到本報哭訴了他的遭遇。
小孔稱,今年2月10日,他經人介紹到即墨樓子疃鎮前棗杭村一個體食品加工廠打工。說好一天10元錢,包吃包住。可一個多月下來小孔一天也沒休息過。“為了安全”老板又不讓他出門,小孔覺得“像進了牢房”,于是他向老板提出想回家。誰知老板說,要走得先交500元伙食費,否則再干兩個月活。因為大門整天鎖著,昨天凌晨4點多,他翻墻偷偷逃了出來。
本報工作人員隨即與其一同返回即墨,并將情況通報給即墨勞動監察部門。監察大隊工作人員協同樓子疃鎮派出所民警一起趕往該廠。但該廠大門緊閉,兩只大狼狗在里面狂吠不止。民警只得翻墻進去從里面打開了鐵門,“請”出了躲在屋中的老板。
經查,該廠既未辦理勞動用工審批手續,也未與工人簽訂勞動合同,系非法用工。勞動監察人員當即向其下達了“勞動監察限期改正指令書”,并為打工者討回了370元勞動所得和行李。昨晚,打工者小孔已乘車返回家鄉。(許城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