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朱基總理在九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作了關于“十五”計劃綱要(草案)的報告。本次會議即將審議的《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個五年計劃綱要》(草案)對“十五”時期我國證券市場發展及其在國企改革、產業結構調整和對外開放方面的重要作用進行了全面闡述。綱要草案提出,“十五”期間要疏通儲蓄轉化為投資的渠道,積極穩妥地發展多種融資方式;加強對證券市場的監管,提高證券市場的透明度,規范和發展證券市場,逐步提高直接融資比重。
綱要草案還明確提出,“十五”期間要健全統一、安全、高效、開放的國債市場。加快發展企業債券市場,發展產業投資基金。積極培育證券投資基金、養老基金和保險基金等機構投資者。
在談到深化國有企業改革時,綱要草案提出,要對國有大中型企業進行規范的公司制改革,除少數國家壟斷經營的企業可改制為國有獨資公司外,鼓勵其他國有大中型企業通過規范上市、中外合資、相互參股等形式,逐步改制為多元持股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進一步放開搞活國有中小企業,對國有小企業繼續采取改組、聯合、兼并、租賃、承包經營和股份合作制、出售等多種形式,進行產權制度和經營機制改革,鼓勵非國有企業、個人和境外投資者參與國有企業改制,推動非上市國有企業股權結構的調整和股權交易,形成混合所有制企業。
“十五”期間,將調整和完善所有制結構。取消一切限制企業和社會投資的不合理規定,在市場準入、土地使用、信貸、稅收、上市融資、進出口等各方面,對不同所有制企業實行同等待遇。凡是對外資開放的領域,原則上都允許內資進入。
為進一步積極合理有效地利用外資,“十五”期間將鼓勵有條件的企業對外發行股票,積極探索采用收購、兼并、風險投資、投資基金等各種方式,促進利用外資和國有企業產權制度改革。
朱基總理在“十五”計劃綱要報告中還談到,要用高新技術和先進實用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要通過上市、兼并、聯合、重組等形式,主要行業形成若干擁有自主知識產權、主業突出、核心能力強的大公司和企業集團,使之成為調整結構、促進升級的骨干和依托。
報告還明確指出,要完善風險投資機制,建立創業板股票市場,支持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在談到深化分配制度改革時,他指出,鼓勵資本、技術等生產要素參與收益分配。
他特別提到,對國有上市公司負責人及技術骨干,可以實行年薪制和期權制,但不能把國有資產量化給個人。劉倩周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