聶向鋒
據青島市第二公證處劉宗芳副主任介紹,婚后夫妻雙方如果對夫妻共同財產的歸屬協商一致,達成書面的夫妻財產約定協議書,可持身份證明、財產證明及結婚證明到公證部門進行公證。公證以后,個人對屬于自己的財產具有完全處分權。但如果雙方對財產歸屬達不成一致,則無法公證。據了解,對婚后夫妻財產公證,該處按每件300元收費。(聶向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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