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校倫(山東國弘律師事務所):過去的醫療事故鑒定組都是由醫院里的專家組成的,這樣就很容易因為本身利益相互聯系而造成鑒定的不公正,同時鑒定過程的不透明也容易出問題。而現在改革醫療事故監督見證制度,可有效地避免上述問題。
張寶群(市法律援助中心):我剛剛接手了兩個關于醫療事故的案子,感受頗深。由于證據是由醫院提供,所以存在做假證的可能。可是如果從本市找普通市民當見證人也不科學,因為他們本身并不懂醫學。所以我認為這種改革是好的,但是應該從外地找一些醫療專家來組成鑒定組,他們與本地醫院沒有任何關系,這樣可以增強其公正性。
仲昭利(市法律援助中心):人大代表參與其中很好,但是醫療事故鑒定的過程也應該透明化。此外,目前醫療事故賠償數額太低,十幾年前制定的政策已經無法滿足現代人們的需要,賠償金額也需要隨之提高。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