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上海消息上海一位姓林的先生為了確認自己的妻子屬合法身份,竟要打一場官司。
據林先生稱,1996年拆遷分房時,因自己尚未結婚,將失去分房資格。為爭取機會,他托人借來了夏小姐的照片,制作了一張“結婚證”。憑著這張“結婚證”和自己屬“大齡青年”的資格,林出資兩萬元人民幣,安置到了一套公房。
去年8月,林先生與殷小姐登記結婚,但殷小姐心想,夏小姐肯定是丈夫的前妻,如果有朝一日她回來占據房屋,可如何是好?夫妻關系因此日趨失和。
林先生百口難辯,為了證明此事,只好將一紙訴狀遞呈法院,與夏小姐搞清關系,要求依法確認現今的房屋屬其單獨租賃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