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前天上午,郭女士在大港二路行走時不慎掉進一個無蓋古力里,經(jīng)骨傷醫(yī)院診治,郭女士5根肋骨摔斷。郭女士的丈夫昝先生就此要求該古力所屬的單位青島櫸文房地產(chǎn)公司賠償損失,而“櫸文”則認為應由偷走古力蓋的小偷來賠。
櫸文房地產(chǎn)公司的張經(jīng)理承認古力確實是該公司負責管理的,但古力蓋是被小偷偷走的,“我們也是受害者,光去年一年,我們的古力蓋已經(jīng)被盜了四五次。”因此,他認為應該在抓到小偷后,由小偷賠償。他表示從人道主義角度給予郭女士一定的經(jīng)濟補償是可以的,但是讓公司承擔全部責任,確實有些冤。
郭女士的傷究竟該由誰負責,記者就此咨詢了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庭,法官認為從該事件來看,“櫸文”應當承擔法律責任,從所有權角度看,“櫸文”作為古力的所有者,不僅享有使用權和管理權,同時,他應對該所有物盡到管理、注意、防止危及他人的義務。(記者廖衛(wèi)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