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新追訪】多戶陽臺被判"違建"即將拆除 居民質疑:付了陽臺錢 要拆還不賠?
【青島新聞網獨家】
(記者 鄭視)
“一旦5月20號把陽臺拆了,我們五戶無論是生活還是經濟上都是損失巨大的……”
5月14日,家住青大人才公寓的黃先生向記者反映,自己家的陽臺于今年3月被相關部門認定為“違建”,并即將在5月20日拆除。而根據黃先生提供的戶型設計圖,其住宅在設計初并未標注陽臺的確切位置。然而自己和愛人在2010年購房時,陽臺的面積是包含在內的,可現在卻要面臨“要拆還不賠”的困境。
“我們一共是5戶的陽臺要被拆除,都是在頂樓。”黃先生在接受采訪時說道。“3月中下旬,嶗山區綜合行政執法大隊給我們下了拆除通知,原因是我們的陽臺‘違建’了。隨后我們立刻收集材料上交,以證明住宅陽臺的合法和合規。對方當時也很客氣,讓青島大學校方開具一份證明即可,但事情從這開始變得愈加復雜和麻煩。”
“2010年,當時我的愛人在青島大學任教,我們家分配并購置了這套房。”黃先生表示,這套房在購買之初的設計圖紙上并未標注陽臺的確切位置,但這片露臺與客廳是連接在一起的,且無第二條通道與外部相連,黃先生彼時也并未多想,按照包含陽臺在內的約81㎡的房屋面積付了款。
“這十來年都沒任何問題,怎么到今天被認定為‘違建’了?”黃先生隨后連同其他4位住戶找到青島大學的相關負責人,卻屢屢吃到“閉門羹”。“我們去找了好幾次,第一次上門是空手的,想詢問到底怎么回事,但沒有人回應;第二次我們提前做好準備,先后測算了房屋總體面積,找到了戶型平面圖等等。但校方給的說法只有一個,那就是當初房子在設計時并未將陽臺算到建筑面積里。”在黃先生看來,得到這樣的回復實屬意外。“當年買房還付了陽臺的面積,現在說拆就拆,既不給說法也不給賠款,我太難了……”
隨后,記者撥通了黃先生之前所聯系的校方負責人,但對方的電話處在占線狀態,并未成功接通;而負責此次拆除行動的嶗山區綜合行政執法大隊負責人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5月20號的拆除將正常進行。“該居民所購住宅未明確標出陽臺區域,故屬違章建筑,5月20日的拆除將正常進行,不會因故中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