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老百姓吃得放心、住得安心!十年間 青島交上這份土壤污染防治優秀答卷
青島新聞網10月10日訊(記者 李倍 通訊員 張磊 王榮 華麗 張建峰)土壤安全事關“腳下環境”和“餐桌”安全,是人們賴以生存的基本條件,是城市發展最充實的底蘊和最生動的演繹。《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于2019年1月1日起生效,填補了我國污染防治立法的空白。伴隨工業化進程而來的土壤污染防治,青島市在全國較早啟動了相關工作,從2008年全市老城區企業搬遷開始,青島市就強化工業企業關停、搬遷及原址場地再開發利用過程中土壤污染防治管理,保障再開發利用環境安全,2015年啟動了全國首批土壤污染修復治理示范項目。目前,更是作為全省唯一獲批開展全國“十四五”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區建設的城市,為全國提供青島樣板。
摸清全市土壤污染狀況“家底”
開展土壤污染防治,摸底是基礎。只有有效摸清家底,才能有的放矢精準施策。青島市以耕地為重點,開展農用地詳查,歷時2年于2018年底完成;以金屬礦采選、化工、金屬制品、制革、印染等行業為重點,開展了重點行業企業用地調查。通過土壤污染狀況詳查,基本摸清全市土壤污染狀況,為有效防控土壤污染風險提供了根本保障。
開展土壤污染防治,監測是依托。青島市積極構建全市土壤環境監測網絡,嚴格落實農用地、建設用地風險管控標準。建成323個國省控土壤、農產品產地例行監測點位。對污水、垃圾處理設施和重點企業、化工園區周邊開展土壤監測,及時掌握環境質量變化情況,防范土壤污染風險。青島市生態環境局每年選取其中部分點位開展例行監測,5年完成一個監測循環。
強化土壤污染源頭預防
土壤一旦被污染,治理修復就需要付出很大的代價,因此,預防為主、監管關口前移就尤為重要。在凈土保衛戰中,青島市始終堅持預防為主、保護優先的原則,在源頭預防上下大功夫,防止土壤污染新增量。
加強規劃區域和建設項目布局論證。嚴格執行相關行業企業布局選址要求,禁止在居民區和學校、醫院、療養院、養老院等單位周邊新建、改建、擴建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設項目。各類涉及土地利用的規劃和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設項目,依法進行環境影響評價。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包括對土壤可能造成的不良影響及應當采取的相應預防措施等內容。
建立重點監管單位名錄制度。根據全市行業特點和污染物排放對土壤的影響程度,確定化工、電鍍等重點行業的176家單位作為土壤污染防治重點監管單位,將其納入名錄管理并動態更新。法律法規對重點監管單位規定了開展土壤自行監測和隱患排查等八項制度措施,因此在日常監管工作中著重強化督促企業落實相關制度并開展周邊監測,一旦發現土壤隱患或是土壤污染物超標或有上升趨勢,立即排查污染源,查明原因,消除污染隱患。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達到100%
讓老百姓吃得放心,耕地安全無疑是土壤污染防治的重頭戲。青島市將耕地質量類別劃分和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列入鄉村振興考核內容,制定了《青島市耕地土壤質量類別劃分工作方案》《青島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方案》,組織7個涉農區市完成了耕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劃定,開展農用地土壤鎘等重金屬污染源頭防治行動,全面深入推進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全市5個產糧油區市全部制定了土壤環境保護工作方案,在全省首個出臺《青島市農業廢棄物管理暫行辦法》,實施農藥化肥減量增效和農膜回收利用、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處置、糞污處理設施配建等“清零”行動。
通過上述一系列舉措,從源頭上守護好了糧食生產的“命根子”,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達到100%。
污染地塊安全利用率保持100%
讓老百姓住得安心,建設用地安全準入管理是關鍵。2017年國家實施《污染地塊土壤環境管理辦法》,我市便建立了疑似污染地塊名單、污染地塊名錄及動態更新制度,并實施了嚴格的建設用地準入制度(“三不”規定),對未進行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及未確認達標地塊,不征收、收回、收購;不辦理該規劃許可手續;不作為住宅、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進行供應。生態環境、自然資源、工業信息等部門加強聯動,實現信息共享和共同監管,做到用地環境管理和準入管理無縫鏈接。
2019年《土壤污染防治法》實施初,我市在全省率先形成了調查評審和管理制度體系,市生態環境局會同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制定印發《青島市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評審工作指南(試行)》《青島市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工作指引》等制度文件,優化評審流程,將國家規定的40個工作日的評審時限壓縮至10個,評審效率全國領先。建立并更新土壤污染防治專家庫,采取隨機方式抽取評審專家,保障評審公平公正。同時加強質量管理,常態化組織開展調查報告復核、檢測報告質量核查、存疑地塊監督性監測,保障調查工作質量。目前,全市1742個地塊完成了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及評審工作,保障了人居環境安全。
助力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設
我市加強部門聯動協作,不斷完善規劃會商機制,強化規劃土地利用與環境管理銜接,結合城市發展階段與土壤污染防治管理需求,合理確定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設地塊開發時序,以用途變更為住宅、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建設用地和重點項目為重點,根據用地儲備計劃,建立了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名單并動態更新,對調查名單地塊和重點項目實施定期調度和“一對一”“點對點”的專門對接幫扶機制,指導相關單位超前謀劃土壤修復治理工作,倒排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工期,優化工作流程,加快進度,立足城市更新建設安全用地需求迫切的實際,開展了全省首個土壤污染修復分階段效果評估試點,積極探索化解安全用地供需矛盾有效途徑。
推動形成土壤污染防治合力
土壤污染防治牽涉部門眾多,除了生態環境、農業農村部門,還涉及自然資源、住房城鄉建設等多個單位。為加強組織領導,青島市制定印發《青島市土壤環境保護和綜合治理工作方案》《青島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明確部門責任分工,構建市級土壤污染防治協調聯動機制,制定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職責清單,建立目標責任考核評估體系,市政府與各區市政府簽訂《土壤污染防治目標責任書》,分解落實目標任務,區(市)政府與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簽訂土壤污染防治責任書,構建了責任明晰的土壤環境管理體系。
保護土壤,人人有責。進入新時期,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重要性愈發突顯,凈土保衛戰觀念深入人心。為保衛凈土護航經濟社會發展,青島市將土壤污染防治法律法規納入各級領導干部、有關企業培訓內容,舉辦多次學習培訓。邀請國家、省領導、知名專家講解法律法規要點及管理應用,提高領導干部、有關企業土壤污染防治法法治素養。通過開展社區宣講、學校宣講、發放宣傳材料等方式廣泛開展公眾宣傳活動。近年來,安排各級土壤污染防治資金1.2億元,用于開展土壤污染防治相關工作。與此同時,將土壤污染防治納入環境執法的重要內容,對未按規定實施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違法開工建設行為、未按規定采取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措施和未落實土壤污染防治措施等違法行為依法查處。
全省唯一試點探索凈土青島樣板
今年,生態環境部在全國范圍內選取13個工作基礎好、代表性強的城市開展先行區建設,我市作為全省唯一獲批城市,在建設過程中突出規劃引領,印發凈土保衛戰行動計劃,出臺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區建設方案,成立先行區建設工作專班,充分利用國家、省在政策、資金、技術等方面的支持,力爭在建設用地準入、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源頭預防、土壤污染狀況調查監督檢查等重點領域、重點環節先行先試并實現突破,把先行先試實踐成果轉化為有效制度,為全國、全省貢獻可復制、可推廣的“青島樣板”,帶動全省、全國土壤污染防治水平提升。
吃得放心、住得安心,正是經濟社會發展的初心。如今,腳踏干事創業的熱土,千萬青島人民正以時不我待的緊迫精神,在打造宜居宜業宜游高品質灣區城市的征途中奮勇向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