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續停業超6個月 青島薩來多餐飲等15家企業被吊銷營業執照
信網9月19日訊 青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行政處罰文書送達公告,青島薩來多餐飲有限公司等15家企業下落不明,被吊銷營業執照。全文如下。
青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處罰文書送達公告
青島薩來多餐飲有限公司等15家企業(名單附后):
本局于2022年9月19日依法對上述15家企業作出行政處罰決定(青市監處罰〔2022〕01015-01025、01027-01030),因該15家企業下落不明,依據《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程序規定》第八十二條第五項的規定,本局決定依法向你單位公告送達行政處罰決定書,內容如下:
上述企業(下稱當事人)連續兩年未履行年報義務被本局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在本局開展的專項檢查中,發現上述企業成立后無正當理由超過六個月未開業,或者開業后自行停業連續六個月以上,也未向本局申請辦理注銷登記。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條第一款“公司成立后無正當理由超過六個月未開業的,或者開業后自行停業連續六個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記機關吊銷營業執照。”之規定,構成了開業后自行停業連續六個月以上的行為。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條第一款之規定。經研究,決定給予當事人以下行政處罰:
吊銷營業執照。
本局于2022年8月10日通過青島日報、青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公告送達了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在法定的時限內,當事人沒有提出陳述、申辯意見,也沒有要求舉行聽證,視為放棄上述權利。
同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條的規定責令當事人依法組織清算,由公司清算組自清算結束之日起30日內向本局申請注銷登記。
如不服本行政處罰決定,可以在收到本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青島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在六個月內依法向市南區人民法院、李滄區人民法院、嶗山區人民法院或青島鐵路運輸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期間,本行政處罰決定不停止執行。
請當事人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六十日內到本局領取行政處罰決定書,逾期不領取即視為送達。
聯系人:張灝 霍青 ?聯系電話:83095520
青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2年9月19日
15家企業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