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青島市政府規章制定計劃項目,有何建議?來這里提
2020-09-12 14:53 青島日報
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9月12日訊 為了做好2021年市政府規章制定計劃編制工作,增強政府立法工作科學性、民主性,市司法局自即日起向社會公開征集2021年市政府規章制定計劃項目建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的規定,設區的市的人民政府可以制定地方政府規章,在城鄉建設與管理、環境保護、歷史文化保護等方面就兩類事項作出規定,一是為執行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的規定需要制定規章的事項,二是屬于本行政區域的具體行政管理事項。在符合立法權限的基礎上,加強重點領域制度建設,聚焦推進高質量發展、深化改革創新、優化營商環境、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強生態文明建設等方面的內容。
社會各界和廣大民眾可對前述范圍內的管理事項提出市政府規章項目制定建議并反饋給青島市司法局。有關建議請簡要說明項目名稱、現實存在的問題和制定的必要性。
反饋途徑
一、將書面意見郵寄至青島市司法局(青島市山東路17號海信創業中心2005行政立法和備案審查處),并在封面注明“2021年市政府規章制定計劃項目建議”
二、發送電子郵件至faguierchu@qd.shandong.cn。
征集意見日期截至2020年9月30日。(青報全媒體記者 戴謙 通訊員 徐紹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