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青島規章制定計劃發布“活禽交易管理辦法”等在列
《2020年青島市人民政府規章制定計劃》發布
青島日報/青島觀/青報網訊 記者3月8日從市司法局獲悉,青島市印發了《2020年青島市人民政府規章制定計劃》。今年我市政府規章計劃包括送審項目、適時送審項目和調研項目3大類,其中,規章送審項目5件,適時送審項目3件,調研項目10件。
為做好計劃的編制工作,市司法局先后向各區(市)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市直各單位征集2020年市政府規章制定計劃項目建議,征求政府立法基層聯系點意見,在青島政務網、青島市司法局網站刊登信息,面向社會公開征集意見建議。在統籌研究論證計劃項目時,著力突出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中央有關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工作的決策部署,結合我市“學深圳趕深圳”、發起十五個攻勢、優化營商環境等重點工作,堅持問題導向,突出地方特色,務求制度建設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圍繞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的營商環境,今年將制定《青島市促進民營企業發展辦法》、修訂《青島市政府投資項目管理暫行辦法》,并對行政權力下放、功能區賦權、外國人在青工作等開展調研,發揮政府立法對改革創新的引領和推動作用。圍繞預防和控制重大安全風險,制定《青島市活禽交易管理辦法》《青島市學校安全管理辦法》,適時修訂膠州灣隧道管理辦法等,從源頭上完善安全風險防控機制。圍繞服務和保障改善民生,制定《青島市困難居民基本生活救助辦法》,開展共有產權住房管理、公共租賃住房管理、餐廚廢棄物管理、城市二次供水管理等規章調研工作,依法釋放政策制度紅利。另外,根據“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等需要,繼續開展清理工作,適時修改或者廢止相關政府規章,及時淘汰制度上的“落后產能”。
為保障計劃的有序推進,計劃中明確了責任單位和時間節點,強化責任落實,市司法局將加強組織協調和監督指導,并調整擴充政府立法基層聯系點,提高政府立法工作的公眾參與度,進一步提高政府立法質量和水平。
(記者 戴謙 通訊員 徐紹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