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罩賣139元/只!青島醫保城哄抬價格,被罰款230萬元!
你口罩多少錢買的?發貨了?鏈接發我!——口罩成了2020年的熱門話題。買口罩本就不易,而部分商家借此機會囤積居奇、哄抬物價的行為,更是嚴重擾亂了市場秩序。針對這一現象,多個部委、地方監管部門,以及電商平臺紛紛出手,打擊惡意漲價,穩定市場秩序。
2月24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發布《市場監管總局“聯合雙打行動”典型案例(第二批)》,曝光十大非法制售口罩等防護產品案例。其中,青島醫保城藥品連鎖有限公司哄抬價格,被罰款230萬元。
國家市場監管總局通報青島醫保城哄抬價格案
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堅決貫徹落實中央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的決策部署,要求全國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切實把防控疫情作為當前的重大政治任務,嚴厲打擊野生動物違規交易、非法制售口罩等防護產品違法行為。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迅速行動,加大監管執法力度,從嚴從重從快查處了一批案件,切實維護了市場經營秩序,有力保護了人民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
值得注意的是,在國家市場監管總局“聯合雙打行動”的非法制售口罩等防護產品案例中,青島一藥企被罰230萬。
山東青島市場監管局查處青島醫保城藥品連鎖有限公司哄抬價格案。
2020年2月2日,青島市市場監管局根據舉報對青島醫保城藥品連鎖有限公司進行檢查。經查,當事人在疫情防控期間將進價45元/只的“好天氣HEPA防霾口罩”及“微氧自吸過濾式防顆粒物呼吸器”抬高至139元/只的價格進行銷售。青島市市場監管局認定當事人構成哄抬價格的違法行為,2月7日下發《行政處罰決定書》,作出230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正所謂,物價穩則民心安,對這些發“疫情財”的行為進行嚴厲打擊與懲罰并非細枝末節,而是關系防疫大局,十分必要。
不過,對于醫保城而言,此次并非是近年來的首次違法違規事件。
青島醫保城多家公司曾因各種違法違規行為被罰
據筆者了解到,青島醫保城藥品連鎖有限公司曾因多種的違規違法行為,被有關行政部門處罰。
1、銷售劣藥,辜負島城消費者的信任
2019年12月,因青島醫保城銷售的大薊“含量測定”不符合規定,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的相關規定,被判為劣藥。依據該法,青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青島醫保城進行了處罰,沒收其違法銷售的劣藥以及違法所得,并處貨值金額的2.5倍罰款,合計罰沒款為2096.09元。
此外,在2018年青島醫保城藥品連鎖有限公司曾因銷售劣藥云芝肝泰顆粒,被青島市藥監局罰款1494.00元。青島醫保城能成長為擁有多家分店的知名連鎖藥店,必然離不開消費者們的支持,可是身為藥店卻銷售劣藥,實在是辜負了消費者的信任。
2、未憑處方銷售處方藥,經營不規范被罰
2019年11月,青島醫保城藥品連鎖有限公司金水路第三分公司因未憑處方銷售處方藥,被李滄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予以警告處罰。
通過查詢了解到,青島醫保城藥品連鎖有限公司金水路第三分公司是2019年3月29日在李滄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注冊成立的,位于金水路181-21號,經營范圍有:批發、零售:二類醫療器械、藥妝用品、消殺日化品等。
不僅僅這一家分公司,2018年青島醫保城藥業連鎖有限公司即墨育仁分公司銷售處方藥“鹽酸左氧氟沙星滴眼液”,卻提供不出處方,被即墨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罰款1000元。《藥品流通監督管理辦法》第十八條第一款明確規定,藥品零售企業應當按照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分類管理規定的要求,憑處方銷售處方藥。該法第三十八條第一款明確規定,藥品零售企業違反本辦法第十八條第一款規定的,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逾期不改正或者情節嚴重的,處以1000元以下的罰款。
3、所售藥品未明碼標價,違反《價格法》法律法規
2018年,青島醫保城藥品連鎖有限公司東光路分公司銷售的部分藥品不按規定內容和方式明碼標價的行為違反了《價格法》第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青島市物價局根據《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三條、《價格法》第四十二條、《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法》第十三條的規定,責令青島醫保城藥品連鎖有限公司東光路分公司立即改正上述違法行為,當場收繳違反藥品,并罰款。
4、所售蜂蜜不合格,被罰五萬
青島醫保城藥品連鎖有限公司臺東分公司此前曾在2018年被曝光,所銷售的花神長白山白蜜為不合格產品。青島醫保城藥品連鎖有限公司臺東分公司經營添加食品添加劑以外的化學物質和其他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物質的食品,被罰款50000元。
5、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擅自執業,此行為已非初犯
位于城陽區中城路366號1層、368號1層、370號1-2層、372號1-2層的青島醫保城藥品連鎖有限公司龍新分公司曾因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擅自執業,被城陽區衛生局處以罰款10000元。據了解,這并不是該公司第一次出現此類違反行為,青島醫保城藥品連鎖有限公司龍新分公司還曾因為同樣的原因于2016年08月10日、2017年5月10日被立案處罰2次。
而此次國家市場監管局通報的典型案件,是其在疫情期間被查出的問題。
疫情當前 哄抬物價者必須嚴懲
當下,面對疫情,一些地方出現醫藥物資的緊缺狀況,一些地方出現了生活用品的空臺情況,只是暫時現象。以中國目前的國力與生產能力,特別是米、油、蔬菜、水果等基本生活物資,根本不會出現短缺情況,廣大民眾也沒有必要去大量搶購、囤貨。
2月2日,山東省政府召開新聞發布會。山東省委常委、常務副省長王書堅直言,“凡是囤積居奇、哄抬物價、擾亂市場、發國難財的人,要罰得他傾家蕩產。”
商家在商言商,追逐利潤實屬正常,但不能見利忘義,置法律法規不顧,置商業倫理不顧,置大眾情感不顧。
下一步,防控疫情仍是最重要的工作,我們要做的是心往一處想,勁往一處使。不要拖后腿,不要使絆子,也不要節外生枝,更不要將手榴彈往后扔。最大程度凝心聚力,我們才能打贏疫情防控這場硬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