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來自疫區的承租人隱瞞不報 青島一房主被拘留
2020-02-19 19:05 青島新聞網
青島新聞網2月19日訊(記者 陳志偉 通訊員 孫仁強)近日,青島市公安局即墨分局大信派出所工作發現:即墨區大信鎮一房主金某(男,55歲)違規將房屋租賃給重點疫區人員朱某夫妻二人。
經調查,金某明知朱某夫妻為重點疫區來即人員,未履行主動報告職責,也未按規定登記朱某夫妻相關信息并向當地派出所報備。因金某拒不執行政府緊急狀態下的決定、命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青島市公安局即墨分局依法對金某作出行政拘留10日,并處罰款500元的行政處罰。
警方提醒,當前疫情防控正處于關鍵時期,房屋出租者和疫區返即人員要切實履行報告責任,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不按規定登記信息和報告的,公安機關將依法從嚴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