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新聞網1月27日訊(記者 任俊峰)記者從城陽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獲悉,為進一步落實中央及省、市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積極響應山東省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Ⅰ級響應,加強公共場所管理,切斷病毒的傳播途徑,保護好廣大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決定在城陽區公共場所實施佩戴口罩的控制措施。
指揮部辦公室《關于在公共場所實施佩戴口罩有關措施的通知》于1月26日發布,有關措施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終止日期另行通知。
據了解,控制措施實施范圍包括賓館、飯館、旅店、酒店、招待所、咖啡館、酒吧、茶座,理發店、美容店,體育運動場所、公園、非封閉景區,商場(店)、超市、書店,候診室、候車(機)室、公共交通工具,其他人群聚集的公共場所等。
具體實施要求為,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崗期間應當佩戴口罩;各公共場所應當在場所入口設置醒目、清晰的佩戴口罩提示,進入其場所的人員須佩戴口罩后方可進入,對未佩戴口罩進入公共場所者應當予以勸阻。
對不聽勸阻、阻礙工作人員執行公務、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020-01-27 青島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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