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提要
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的戰略性調整,正著力從企業、資產和經濟三個層面深入展開:在企業層面,我國企業的組織形態、所有制結構等將按照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要求,進一步形成多元化的有序格局,其中“關鍵的少數”應實行“絕對控股”或“相對控股”,而大多數企業應實現投資主體
多元化或產權主體多元化;在資產層面,核心任務是盤活資產,提高國有資產運營效率,并全面搭建交易平臺使之流轉順暢;在經濟層面,主要任務是進一步劃定國有經濟與非國有經濟之間的合理分工,強化國有經濟的控制力和主導作用,促使整個國民經濟充滿活力、富有效率、健康運行。
黨的十六大特別是十六屆三中全會以來,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的戰略性調整加速推進,正著力從企業、資產和經濟三個層面深入展開,呈現出前所未有的廣度和深度。前不久召開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再次明確提出“積極推進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調整”,為進一步推進國有經濟戰略性調整增添了新的動力。
企業層面:著力于構建多元格局
按照中央精神,推進國有經濟戰略性調整,反映在企業層面的布局和結構上,主要有兩個著力點:一是“需要由國有資本控股的企業,應區別不同情況實行絕對控股或相對控股”。這類企業必須控制在“關鍵的少數”,并主要集中在“關系國家安全和國民經濟命脈的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以下簡稱“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二是大量的一般競爭性行業和領域的國有企業,要“通過資產重組和結構調整,在市場公平競爭中優勝劣汰”。這就是說,經過戰略性調整,現有國有企業乃至整個企業層面的布局和結構都將發生深刻變化,其中一個非常直觀的脈絡就是,絕大部分國有企業將變成股份制企業、混合所有制企業等,從而使純粹的國有企業在總量規模上大幅度縮減。數量的減少將有助于“極少數必須由國家獨資經營的企業”更好地謀定自己的價值空間,集中發揮為其他非國有企業所不可替代的獨特作用;同時也能讓更多的非國有企業在非“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加快成長,增強整個國民經濟的活力。
在計劃經濟時期,我國照搬原蘇聯模式,國有企業無所不在、獨秀江山,企業組織形態、所有制結構非常單一。改革開放以后,各類企業應運而生,并越來越在布局和結構上特別是企業組織形態與所有制結構上呈現出豐富性,企業“品種”趨于多樣化。國有經濟戰略性調整作用于企業層面上的布局和結構變化,生動地表明國有企業改革是對傳統經濟體制的一項系統性根本變革,也是進一步解放社會生產力特別是企業生產力的一場革命,它事實上支撐了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這一宏觀格局的基本形成。
隨著全國范圍的國有中小企業基本完成改制轉型,各級國有資產監管機構監管的企業均為規模相對較大的國有企業,而且從總體上看其數量還將減少。且不論那些出售、轉讓或徹底改制轉型的國有企業,即便是國有控股(主要指相對控股)企業,也已經與傳統的國有企業不可同日而語。引進戰略投資者、整體上市、實現投資主體多元化或產權主體多元化,“大力發展國有資本、集體資本和非公有資本等參股的混合所有制經濟……使股份制成為公有制的主要實現形式”,這些都直接決定了真正實現改革改制的國有企業不可能再是以前的國有企業。
傳統國有企業為何要進行改革?為何要收縮戰線?一是因為制度安排決定了傳統國有企業在轉向市場經濟后必然競爭乏力(除非依然有壟斷保護),因而也難以使設立之初國家大量資本投入所形成的規模優勢持續地實現最大化,相反則普遍呈走衰態勢;二是因為量大面廣的國有企業數量規模為我國有限的財政實力所難以長期承受,繼續任由其大量存在或搞數量擴張,最終會影響國民經濟的整體發展;三是因為國有企業大量存在會導致監管成本過高,而監管不到位又會滋生腐敗。
由此來看,經過企業層面上布局和結構的戰略性調整,我國企業的組織形態、所有制結構等均將按照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要求,進一步形成多元化的有序格局,其中應以股份制企業、混合所有制企業為主體。對國有企業而言,一個緊迫任務就是加快建立健全現代產權制度。不僅那些資不抵債、扭虧無望、無市場前景、難以為繼的國有企業要依法破產、關閉或解散,實行“自然退出”,而且即使是目前盈利表現尚好的國有企業,也應從國民經濟發展的長遠利益出發,分門別類,區別輕重緩急,以產權重組為突破口,使其中相當一部分企業實行“戰略退出”。當然,絕對不能刮風,搞一哄而下或一哄而“退”。學會“退出”也是一種發展,學會多元構建也是一種發展。反映在企業組織形態與所有制結構上,便是任何極端的單一,比如單一的國有企業或單一的家族制企業,都無法構成良好的“生態群落”。企業生態應追求多元布局與結構上的均衡發展,否則就無法適應市場經濟的多樣化要求。
資產層面:著力于戰略集中
實行戰略性調整,不僅應推動企業組織形態、所有制結構等不斷優化和合理重組,而且應促進國有資產流動,使之在布局和結構上更加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要求。如果說企業層面的布局和結構的戰略性調整下一步是更多地學會“退出”,那么資產層面的布局和結構的戰略性調整則是更多地學會“集中”。顯然,資產層面比企業層面的跨度要大,因為國有資產不僅分布在國有企業中,而且分布在國有資本參股的股份制企業、混合所有制企業中。
我國現有近12萬億元國有資產,其中經營性國有資產約7萬億元。如何盤活這么大量的國有資產,提高其運營效率?這是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必然提出并且必須解決的一個重大問題。去年以來,從中央到地方陸續成立了相應層級的國資委,以強化出資者代表職能,依法監管企業中的國有資產。這表明,不斷深化的戰略性調整將更著眼于國有資產層面上的存量重組及增量運營,而不是像以往那樣試圖搞好一個個國有企業。這是戰略思想上的一個重大轉變。
經驗表明,經營性國有資產的有效利用應以適當集中為前提。資產的價值本質是資本,經營性國有資產的價值本質也就是國有資本。因此,將國有資本的有效利用作為中心目標,“完善國有資本有進有退、合理流動的機制,進一步推動國有資本更多地投向關系國家安全和國民經濟命脈的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增強國有經濟的控制力”,這是我們在資產層面的布局和結構的戰略性調整中應當非常明確而堅定的。相當數量國有企業的有序退出,顯然不是國有資產的等比例退出,而應該是國有資產的適度集中,甚至在一定時期表現為對更多非國有資本的控制與主導。那么,如何集中、向哪些方向集中呢?最近,有關部門提出了“四個集中”:一是中央企業國有資本向關系國家安全和國民經濟命脈的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集中,進一步增強國有經濟的控制力、影響力和帶動力,發揮國有經濟的主導作用;二是國有資本向那些技術先進、結構合理、機制靈活、核心競爭力強的大公司大企業集團集中,做強做大一批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大公司大企業集團;三是國有資本向有市場競爭力的優勢行業集中,采取增量投入和存量調整相結合的辦法,加大對產業進入壁壘高、市場發展前景廣闊和國有經濟必須保持控制力的基礎性支柱產業和高新技術產業的重組和投入力度,進一步增強我國綜合國力和整體競爭力;四是國有資本向中央企業主業集中,進一步加大主輔分離、輔業改制的力度,促進存量資產的調整重組,組織專業化生產,發展核心業務。這些頗具方向性的意見和思路,體現了我國國有資產運營趨于務實和穩健。
資產層面上布局和結構的戰略性調整,其核心任務是盤活資產,提高國有資產運營效率,并全面搭建交易平臺使之流轉順暢,這就涉及到了產權范疇。產權實質上就是一種人性、一種責任擔當,因為有無產權直接區別著有無最終責任落實的人。產權清晰并非是企業競爭制勝的全部保障,但卻是其根本前提。不承認、不界定或無法界定相關產權,其后果就是終極責任的淡漠和模糊,致使無人對企業的盈虧表現、對資產的增值或貶值有發自內心的真切關懷,也無法將可以配置的資源集中到業務建設或市場競爭中去。發展市場經濟不僅要承認和有效界定產權,而且要使產權作為交易對象進入交換過程。因此,在資產層面的戰略性調整中,應堅持以建立健全現代產權制度為方向,從“歸屬清晰、權責明確、保護嚴格、流轉順暢”的要求中全面把握其內涵。這就要求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應著重做好以下幾方面的工作:一是認真清產核資,厘清產權屬性;二是明晰各類產權主體的權利與責任;三是加快建立并完善產權保護方面的法律法規,包括明確產權轉讓的約束條件等;四是建立和完善各級各類產權交易市場和產權流轉機制,防止資產處置等方面的非市場化行為。
目前我國國有資產管理體制的最大變化,是國有經濟的基本存在形式正在從國有企業轉變為國有資本,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的基本方向是管資產的政策和管企業的政策不斷分離。新設立的各級國有資產監管部門,應把著力點從管企業轉到管資產上來,并通過戰略性調整來實現國有資產的優化配置。要建立符合市場經濟規則的國有資產委托—代理制度以及將資本周轉次數與流轉速度作為重要指標的考核體系,形成能夠有效制衡的、可靠穩定的公司治理結構,并致力于培養和選拔合格的出資者代表以及積極培育職業經理人市場。同時,還要繼續探索構建國有資本的運營體系,賦予地方國資委較充分的出資者權力,包括對國有企業改制的主導權、國有股轉讓的決定權等,使之通過對國有資產的“相機處理”來大力推動國有企業改革。此外,還應進一步明確國有資產授權機構的職責職權,充分發揮其在國有企業改制、國有資本轉讓流動和重組中的積極作用。
經濟層面:著力于實現最高利益
經濟層面上布局和結構的戰略性調整,與企業層面和資產層面的戰略性調整有相當的重合,但前者處于最高層面,是從國民經濟的宏觀視角提出要求的,也更具有開放性。在新的歷史條件下推進經濟層面上布局和結構的戰略性調整,其指導思想就是黨的十六屆四中全會提出的“正確處理堅持公有制為主體和促進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關系,毫不動搖地鞏固和發展公有制經濟、發揮國有經濟的主導作用,毫不動搖地鼓勵、支持和引導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發展,使兩者在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進程中相互促進、共同發展。”據此,經濟層面上戰略性調整的主要任務是:進一步劃定國有經濟與非國有經濟之間的合理分工,強化國有經濟的控制力和主導作用,促使整個國民經濟充滿活力、富有效率、健康運行。
由于過去的傳統體制比較注重國有經濟而排斥非國有經濟,因此,在深化經濟層面的戰略性調整中,矛盾的主要方面應是國有經濟通過布局和結構調整(主要是存量調整),一方面增強自身對國民經濟全局的控制力和主導作用,另一方面也要從國民經濟全局出發,騰出更多的非“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以大力支持非國有經濟發展。這實際上也是“退出”與“集中”并舉、“縮減”與“擴張”并舉、“有所為”與“有所不為”并舉,其著眼點始終直接關乎整個國民經濟的布局調整與結構優化。
國有經濟與非國有經濟都必須對國民經濟這個最高利益、整體利益負責,必須承認和維護其與整個國民經濟之間的利益一致性。更為重要的是,國有經濟與非國有經濟在市場經濟中應有各自的分工,兩者之間存在著不可替代的職能、價值與作用。因此,經過戰略性調整,非國有經濟分布的行業與領域理應比國有經濟寬泛得多,而國有經濟的職能、價值與作用則主要體現在對整個國民經濟的控制力和主導作用上。這就是說,在布局和結構方面,戰略性調整今后不應是強調或強化國有經濟與非國有經濟之間的競爭關系,而應是有助于突出二者之間的不同優勢并構筑和加強其互補關系,以共同服從于造福全體人民的國民經濟這一最高利益、整體利益。
國有經濟在布局和結構上的戰略性調整,在相當程度上也決定著非國有經濟在整個國民經濟布局和結構優化調整中的職能、價值與作用。因此,搞好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的戰略性調整,也就要促進非國有經濟的發展。促進非國有經濟發展,必須全面落實國民待遇原則,加快清理直至廢除那些限制非國有經濟發展的落后制度與政策法規。凡鼓勵外商進入的領域均應鼓勵民間資本進入,特別是在推進電力、鐵路、民航、水利、通信等壟斷行業改革的同時,應大力引進非國有資本,并鼓勵其進入公用事業、第三產業特別是服務業。
特約編輯:舒薇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