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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記者昨日從市招考辦獲悉,2004年10月自考將于2004年10月30、31日舉行,市招辦公布了考生注意事項。 市招辦有關負責人提醒考生注意,考生要提前到報名點領取考試通知單,并于考試前一天到指定學校熟悉考點。考試時,考生須攜帶身份證、IC卡準考證、考試通知單
參加考試。凡是IC卡準考證、考試通知單丟失的,必須立即于考試當周到青島市招考辦信息處(鄱陽湖路5號甲)補辦。身份證丟失的考生必須到有關部門辦理戶籍證明,或者攜帶本人戶口簿參加考試,否則不能參加考試。因為正常原因,本人沒有身份證的,必須持本人戶口簿和單位、學校開具的帶有本人相片的證明信。另根據省考辦規定,考試期間除了考試必需的文具外,嚴禁攜帶任何無關物品進入考場。凡是攜帶手機、傳呼機進入考場的,一經發現按照處罰規定進行處理。開考15分鐘后,考生不得進入考場,個別考生持有的老IC卡上印制的“開考30分鐘后不得入場”規定作廢,開考30分鐘后方可離開考場。 另悉,此次考試成績預計于2004年11月下旬公布,考生可到報名點咨詢。(本報記者劉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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