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深圳商報記者董超文 實習生石覓詮 通訊員鄭廣翔)
記者昨日從市規劃局獲悉,自2006-2009年,我市規劃采取6項政策措施,通過建筑物配建可新增停車位,并繼續推動停車熱點片區的挖潛改造,以有效改善停車問題。
根據《深圳市住宅政策研究及停車改善規劃》,這6項措施是:
一、辦
公大樓內的停車位在辦公時間以外對周圍居民開放。夜間開放辦公大樓停車場供附近的居民使用,以及辦公大樓在辦公時間以外對公眾開放,解決周邊商業停車難問題。
二、規劃軌道換乘停車設施。結合近中期軌道建設,規劃軌道換乘停車場。
三、控制中心區上班停車位供應,引進交通影響分析機制。通過交通影響分析機制確定中心區停車位合理規模。
四、在停車緊張地區,規劃夜間路內停車位。
五、實施居住地私家車自備停車位制度。開展居住地私家車自備停車位制度政策研究,要求新車入戶必須先有車位。
六、將提高停車收費后的增收部分用于地鐵或地鐵換乘票價等公交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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