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報訊
一消費者兩次到同一酒店就餐,竟然兩次被“算錯了賬”,讓他不得不對這家酒店產生質疑:是無意算錯還是有意為之?
昨天,本報3·15投訴熱線接到市民賀先生的反映,他與朋友來到紹興路上的“摸錯門牛肚王”吃飯時,一開始要了10瓶啤酒后,又追加了兩瓶,一共喝了12瓶啤酒。最后結賬付款時,由于他去年有一回在此吃飯時,曾被多收了一瓶啤酒和一瓶飲料錢,所以服務員拿來賬單時,他很仔細地查看了一遍,結果再一次發現服務員多算了錢,將12瓶啤酒算成了13瓶。對方見狀,忙說是算錯了,答應退還一瓶酒錢?伤较朐缴鷼,要求店方負責人出面解釋為何兩次都出現多收錢,但服務員說負責人外出,電話也關機。昨天記者接到反映后,與酒店方面聯系此事,服務員也稱經理外出找不到。
本報3·15投訴熱線開通后,已有多位消費者反映類似的情況。消費者王先生反映,他本月23日在臺東三路的“巴鄉魚頭火鍋”吃飯時,竟被多算了3瓶啤酒和一盤豆腐。此外,他們拿著該店1月份贈送的餐券結賬時,對方竟不承認發過此券。
市消費者協會秘書長李坤興表示,類似投訴不但消協經常接到,他本人也遇到過。他認為,消費者遇到這種情況后,如果能證明酒店是故意欺詐,可根據《消法》第四十九條規定,向酒店要求加倍賠償。(記者閻格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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