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報訊
記者從市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室獲悉,2004年制定地方性法規計劃日前對外公布。即日起,社會各界可通過登陸市人大常委會網站(
r dcwh.qingdao.
gov.cn)或發信至沂水路11號市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室等方式,就公布的這些立法和調研項目(如市民普遍關注的《青島市物業管理條例》修改)發表自己的意見和建議。
本報將詳細跟蹤報道各項地方性法規調研、聽取意見以至最終制定的過程,并將在第一時間報道其中市民廣為關注的信息。(陳春瑛)
附:市人大常委會2004年制定地方性法規計劃
■完成項目
1.修改《青島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的若干規定》
立法目的:為了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合理開發、利用、節約和保護水資源,防治水害,實現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
提請市人大常委會審議時間:2004年4月
2.根據行政許可法的要求,清理、修改地方性法規
立法目的:為了維護國家法制統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的要求,對不符合該法規定的我市地方性法規進行清理、修改。
提請市人大常委會審議時間:2004年4月
3.修改《青島市城市供熱條例》
立法目的:為了加強城市供熱管理,促進供熱事業的發展。
提請市人大常委會審議時間:2004年6月
4.青島市專利保護條例
立法目的:為了加強專利保護,維護專利權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科技進步和經濟發展。
提請市人大常委會審議時間:2004年6月
5.青島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辦法
立法目的:為了加強煙草專賣管理,保護煙草制品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保證國家和地方財政收入。
提請市人大常委會審議時間:2004年6月
6.青島市審計監督條例
立法目的:為了加強審計監督,維護財政經濟秩序,促進廉政建設,保障國民經濟健康發展。
提請市人大常委會審議時間:2004年8月
7.青島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若干規定
立法目的:為了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老年人權益保障法》,保障老年人合法權益,發展老年事業,弘揚中華民族敬老養老的傳統美德。
提請市人大常委會審議時間:2004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