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市林業局、市工商局日前聯合發出通知,要求在本市轄區內從事林木種子生產、經營的單位和個人,盡快辦理林木種子生產和經營許可證。據悉,這是林業和工商部門為規范林木種苗生產和經營秩序而采取的一項重要措施。
按規定,凡在我市從事林木種子生產、經營的單位和個人,均須到林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林木種子生產許可證》、《林木種子經營許可證》,之后再憑這“兩證”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營業執照》。已取得《營業執照》的則要在10月31日前到林業行政主管部門補辦。對沒有“兩證”而從事林木種子生產、經營的,兩部門將按《種子法》的規定予以處罰。
據市林業局種苗站負責人介紹,林木種子包括籽粒、果實、根、莖、苗、芽、葉、草種等,它們是林業最基本的生產資料,是具有生命力的特殊商品。林木種子的優劣余缺不僅直接影響生態綠化的發展速度和質量,也關系到人體健康和生態環境安全。(霍峰王建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