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昨天,家住李滄區夏莊路168號的明先生向本報反映,因為電費糾紛,他們那里3棟樓的130多戶居民家中被停電已經5天了,一到晚上家家戶戶都點起了蠟燭。
明先生介紹,平時居民的電費一直由廣業物業管理中心統一收取,最近因部分居民和物業管理中心在電費問題上產生分歧,物業管理中心沒有按時向電業局交納當月電費,結果,5天前電業局給小區停了電。明先生說,他和部分居民在停電后已經向物業交了電費,可還是用不上電。
李滄房地產廣業物業管理中心一位工作人員向記者說,這個小區以前的電費都是由物業先向電業局墊付,然后向居民收取,但部分居民以電費過高為由拒絕交納,從去年4月至今,物業僅為電費掏“腰包”接近4萬元了。
記者從市電業局客戶服務中心了解到,由于該小區是自管變壓器供電,變壓器產生的電損要攤到用戶頭上,電費是由小區物業收取,電費的糾紛還得由小區自己解決。(記者宋振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