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銀川8月24日電寧夏銀川市中級人民法院日前一審判決全區最大的一起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案,主犯蔡強利因犯非法出售增值稅專用發票罪,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罰金10萬元。
法院經審理查明:蔡強利于1994年7月,利用銀川新城斯特牛仔時裝店的名義,從銀川新城區稅務局購增值稅發票5本。當年11月1日,新城斯特牛仔時裝店經工商機關批準變更為銀川新城龍發貿易部,蔡強利為法定代表人。12月19日,蔡強利領購5本百萬元版增值稅專用發票。此后,蔡強利陸續將領購的10本250份增值稅專用發票全部出售,其中百萬元版8本,萬元版2本,共得贓款16萬元。
經查證,蔡強利出售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已被虛開52份,涉及廣東、河南、北京、四川、江蘇等9個省市20家企業,總計票面金額合計達4.13億元,已抵扣稅款達3917.6萬余元,給國家造成巨大經濟損失。
據了解,此案于1997年已立案偵查,但多次赴廣東抓捕蔡強利未果。2000年3月,公安部將此案列為掛牌督捕案件。5月31日,專案組在廣東將蔡強利抓獲歸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