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為保護求職者和用人單位的合法權益,近日市社會勞動保障局、工商局、物價局聯合發出通知,規范和加強社會職業介紹機構的管理。
這個通知提到,駐市內四區的市屬及以上企事業單位、國家機關、社會團體開辦的公益性或非公益性職業介紹機構,由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其他單位和個人開辦的職業介紹機構由所在區勞動行政部門審批。五市三區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負責本轄區單位或個人開辦的職業介紹審批。對開辦職業介紹機構或從事職業介紹業務的單位和個人,各區、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要嚴格把關,在審批后報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備案,經同意頒發職業介紹許可證,按規定需辦理工商登記的,應持職業介紹許可證到工商管理部門辦理注冊登記。個人開辦非公益性職業介紹機構,須提供經公證的有責任能力單位的擔保協議。(本報記者魏忠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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