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房租有壓力?官方:可合理提高公積金提取額度
2020-02-20 14:54 青島新聞網綜合整理
青島新聞網2月20日訊 20日,住房城鄉建設部副部長倪虹在發布會上表示,企業可按規定申請在2020年6月30日前緩繳住房公積金繳存,支付房租有壓力的繳存職工可合理提高住房房租的提取額度,并靈活安排提取時間;對疫情比較嚴重地區的企業,在與職工充分協商前提下,可在2020年6月30日前決定自愿繳存公積金。(青島新聞網綜合整理)
青島新聞網2月20日訊 20日,住房城鄉建設部副部長倪虹在發布會上表示,企業可按規定申請在2020年6月30日前緩繳住房公積金繳存,支付房租有壓力的繳存職工可合理提高住房房租的提取額度,并靈活安排提取時間;對疫情比較嚴重地區的企業,在與職工充分協商前提下,可在2020年6月30日前決定自愿繳存公積金。(青島新聞網綜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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