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山東全面取消新冠肺炎患者醫保支付限額
青島新聞網2月17日訊 今天下午,山東召開全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醫療保障工作新聞發布會,介紹全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醫療保障工作有關情況。
此次會議上,在關于進一步加強疫情防控的醫療保障政策中,省醫保局、省財政廳、省衛生健康委在前期工作基礎上新出臺4項疫情防控醫療保障措施:全面取消新冠肺炎患者醫保支付限額、新冠肺炎患者相關診療費用全部納入醫保基金支付范圍、完善留觀(隔離觀察、隔離治療)人員保障政策、加大醫保基金對基層醫療機構疫情防控的支持力度。
全面取消新冠肺炎患者醫保支付限額。在前期已取消醫保支付目錄范圍和用藥量限制等保障措施的基礎上,再取消醫保支付限額,醫療費用全部納入醫保基金支付范圍。
新冠肺炎患者相關診療費用全部納入醫保基金支付范圍。新冠肺炎患者在門診、住院發生的疾病診療費用,包括治療基礎病、合并癥、并發癥及其它疾病發生的費用,全部納入醫保基金支付范圍。各種費用經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按規定支付后,個人負擔部分按照魯財社〔2020〕1號、魯醫保明電〔2020〕3號文件有關規定執行。
完善留觀(隔離觀察、隔離治療)人員保障政策。對在醫療機構留觀(隔離觀察、隔離治療)人員發生的門診、住院診療費用,全部納入醫保基金支付范圍,醫保待遇、醫保費用支付政策參照確診和疑似患者規定執行;經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按規定支付后,個人負擔部分由就醫地結合實際情況制定財政補助政策。
加大醫保基金對基層醫療機構疫情防控的支持力度。對承擔疫情防控任務的基層醫療機構,提前預付不少于1個月的醫保基金,并根據需要及時追加,提高對基層醫療機構醫保支付比例,提升基層醫療機構的疫情防控能力。(青島新聞網綜合整理)